妻子為求離婚竟誣指先生家暴,委桃園律師離婚調解還清白!
2021-11-17前婆婆阻礙探視,慈母憂自閉兒發展委台中律師聲請改定單獨監護權!
2021-11-24性騷擾是現代社會中頻繁發生的犯罪案件之一,牽涉的層面也很廣,常常聽到遭同事或主管職場性騷擾,又或者女大生遭公車之狼非禮出現在社會新聞版面。
近年來自我保護意識抬頭,關於身體自主權逐漸讓社會重視,且從原先不敢發聲漸漸轉為勇敢說不的社會風氣,揭開了許多犯罪黑數,但性騷擾到底應該如何界定?性騷擾法律、法規和罰則又是甚麼?如果遇到性騷擾案件應如何處置?讓好律師一次為你剖析!
性騷擾法律知識FAQ👉點擊以下選項,前往了解您的法律諮詢問題
性騷擾法律定義為何?性騷擾犯罪會被關嗎?
性騷擾定義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所謂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皆符合性騷擾定義:
-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性騷擾法律規定涵蓋範圍相當廣泛,不論是言語、肢體、視覺,帶有性意味、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言語、文字甚至是肢體觸碰,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讓對方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而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之進行,就有可能觸犯性騷擾法。
性騷擾相關罰則
-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 20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為行政罰則,後項則為刑事罰責,兩項最大差異為是否有實質上的肢體觸碰,故若是有觸碰行為依性騷擾法規定刑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為較嚴重之犯罪情節,確實有入監服刑之可能。
可以依據哪些性騷擾法條提告?
案例1.小花於課堂間遭小明開黃腔,並直指自己胸部很大,感覺自己被冒犯。
涉犯性騷擾法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
案例2.某教授為小花必修課之任課教授,要求小花必須擔任自己女朋友才會讓他通過學分。
涉犯性騷擾法條: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
案例3.小明暗戀小花許久,趁小花未注意時擁抱及親吻其臉頰。
涉犯性騷擾法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歡迎即刻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907-289-966 /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2:0906-882-895
性騷擾法規也包含民事賠償嗎?
性騷擾法規(性騷擾防治法)內文中並未對受害者賠償多加闡述,但並非受害者完全無法要求對方賠償,因加害人所為之加害行為造成被害人之非財產上損失,也就是民法第195條所謂的精神慰撫金,故被害者可依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向加害人要求性騷擾民事賠償。
性騷擾法律諮詢,讓好律師為你剖析案件
性騷擾定義成立範圍相當廣,最主要由主觀上覺得被冒犯即有機會成立性騷擾,故若遭遇性騷擾案件,無論是否有肢體接觸行為,只要覺得不舒服就要勇敢站出來說不,若能蒐集實質證據能有較高機會讓加害者遭受懲罰,避免再犯。
若不慎成為性騷擾案件被告,或不確定行為是否有成立性騷擾的可能,建議來電諮詢尋求律師協助評估,後續案件進行可以委請專業刑事律師協助答辯處理,避免答辯方向錯誤反而讓案件漸入膠著哦!
遇到性騷擾法律相關問題,歡迎來電好律師法律諮詢網!
更多性騷擾疑問,歡迎來電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1:0907-289-966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2:0906-88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