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車禍案件,當下一定要記得立刻報警,才能申請到車禍初判表,許多人報案後只記得要拿三聯單,卻往往容易忽略了事後申請初判表的重要性。
雖說車禍初判表並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相較於車禍事故三聯單上主要是當事人的聯絡方式,車禍初判表上更多了第一時間到場的承辦員警對違規行為的描述及對肇事責任歸屬的初步判斷,是檢察官偵查時的重要參考依據,因此不可不謂重要。
那麼初判表申請要多久呢?該怎麼看肇事比例?法律諮詢前相關的小常識幫您一次補充解釋!
發生交通事故當下報警後,警方會進行勘查、蒐證、詢問,並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方便雙方連絡後續和解或調解事宜。
而民眾可以在車禍發生的30天後親臨警局向承辦的警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了便民服務,現在也可以先於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做線上申請,並選擇離自己較近的警局領取。
初判表只是初步的肇事責任歸屬認定,只能大致看出「是否有肇事責任」,但並不會詳細記載肇事責任比例。發生車禍後可能會衍生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問題,而藉由初判表記載的肇事責任歸屬,就可提起車禍過失傷害告訴,因為實務上不需要明確的肇事責任比例或是主因及次因來認定過失,只要判定結果為有肇責就行。
然而在民事方面就可能需要釐清明確的責任比例以精算賠償金額,若所受損害或所需請求賠償金額較小時,可藉由初判表作為參考即可,但若是賠償金額龐大,建議除了初判表外可以申請車禍鑑定,較能了解車禍事實經過及主要、次要肇因,讓調解能更順利的進行。
肇事責任初判表僅為警方依照現場狀況和筆錄所做的初步分析研判,但因初判表內容相當簡易,並無詳細說明事發情形與判斷標準,且由於進行判斷的警察機關不是專業的鑑定單位,初判表僅供參考,其實不具有任何實質上法律效力。
因此若所受損害較大,或者對於肇事初判表的內容不服氣,認為需要明確的肇事經過和責任比例時,可以在事故發生的6個月內自費新台幣3,000元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更進一步確認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歸屬,鑑定報告上除了詳細的事發經過,還會記載:
如果對鑑定報告不服,可於收到紙本鑑定報告翌日起30內以「書面」提出覆議,但是覆議只限「一次」,如果不知如何提出,也可以請律師協助撰寫覆議理由書,以期有理有據、成功翻盤!
若車禍案件所牽涉的傷情或損失狀況比較嚴重,車禍賠償金額難以計算時,建議請專業律師協助計算求償金額,並陪同調解協商,爭取最大的賠償金額;若為肇事方,當對方獅子大開口時,專業民事律師亦可協助審酌及刪減不合理的部分,盡速促成雙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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