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離婚法律諮詢 推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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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方外遇離婚,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嗎?
配偶外遇,該提告通姦或侵害配偶權?
外遇,是婚姻最可怕的殺手。當有配偶的一方和其他人的交往程度,已經超過一般大眾所能容忍的範圍,進一部更可能造成婚姻破裂,即有可能涉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的刑事法律責任以及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配偶權的精神損失求償。
相較於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所要求的嚴格證據(例如:使用過的保險套、體液等)用來處罰出軌的一方及第三者;而民法第195條第3項 侵害配偶權 要求的證據相對寬鬆許多,不一定需要性交行為的證據,即便是間接證據(例如:曖昧的對話紀錄、親密照片等資料)都可以向法院提告,向配偶及第三者請求侵害配偶權的精神損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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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外遇,我想要離婚,
該如何蒐集外遇證據?
對話紀錄
配偶和第三者之間極為曖昧的文字對話內容,甚至提到發生親密關係、互相叫對方親密暱稱等。但要注意截圖的對話紀錄,時間、對話最好能夠連續,而非片段,這樣可信度才能夠大大提升!相片、影片
影像在證據上是最有力的,如果能得到對方和第三者清晰的親密照片或影片,在法庭上對於我們的主張更是有幫助。但要注意在拍攝過程中是否合法,否則很可能不被當證據採用。使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
男女發生性行為後,保險套或衛生紙上能夠採集到雙方的體液,進一步檢驗出雙方的DNA,成為最直接且有力的證據,除了民事求償,還能夠讓配偶及第三者得到應有的處罰。
外遇離婚法律諮詢 常見爭點Q&A:
A:可以的。當雙方要發生關係時,通常時間以及地點往往不易得知,因此實務上如果說有配偶及第三者的曖昧對話、親密照片等證據,也會認定是間接證據,足以佐證有不尋常之男女關係。
但要特別注意,若是請徵信社跟拍,將所得到的照片、影片做為證據,依刑法第315條之1第2項之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極有可能不但當不成證據,反而觸法喔!
A:現今子女監護權已經不是早期的父親優先或經濟能力較好者優先了,而是改以「不變動原則」以及「幼子從母原則」為優先。讓父母離婚後,孩子能夠不必再重新適應一個新環境,而是盡量能夠在原本的環境生活,得到最佳的照顧。另外,法院也會安排社工到雙方家庭去訪視,作為判決何者可以得到監護權,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
A:法院會以雙方的身分、地位、學歷、財產以及受害程度,綜合判斷後,判決一個合理的金額。實務上,具有較高社會地位者所需賠償的金額較高,反之,亦然。
賠償金額大多落在40萬至60萬元,但有時比較的特殊的狀況,也曾出現20萬元以下或100萬元以上的金額,所以金額部分會建議由律師綜合各總狀況後再提出,以保障我方的權益!
A:依民法第1030-1條第1項之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當離婚時,應將雙方剩餘財產平分,所以除了精神損失的求償外,是還能夠請求財產分配,但需特別注意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的規定,從知道有差額的時候開始,如果2年內沒有請求財產分配,那麼這個請求權就會消滅,如果自離婚開始5年內沒有請求的話,也是一樣會消滅的喔!
相關法律條文:
《民法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 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 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A:建議有離婚問題尋求律師協助時,應找有家事庭背景的律師,表示該律師擅長幫助當事人爭取離婚時應有的權益,對於案件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細節能夠更專業的處理,以利當事人離婚訴訟程序的進行。或是您也可以來電或LINE本網進行法律諮詢,詢問本網的專業家事案件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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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離婚 諮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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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有通姦罪嗎?刑法通姦罪於109年5月29日大法官宣告釋字第791號解釋違憲失效後,已將通姦罪除罪化。其理由為通姦罪限制憲法所保障性自主權,且有違比例原則及平等權。婚姻成立以雙方感情為基礎,若婚姻中配偶一方違背婚姻承諾而觸犯到通姦法律,雖然傷害對方感情與對婚姻的期待,但不至於損及公益,若以刑罰處罰私人間的感情糾紛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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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因職務關係認識當時擔任機師的黃男。黃男和陳女因共同有跑步的嗜好,常常休假一起相約跑馬拉松。黃男向陳女提及長期和妻子感情不睦即將離婚,陳女也因朝夕相處慢慢地對黃男投入感情,兩人在認識不久之後開始交往。交往期間陳女時不時詢問黃男何時要辦理離婚手續?但黃男不是藉口拖延就是敷衍陳女。而在交往兩年後,陳女某天在無意間發現黃男的手機裡一家和樂融融的出遊照,陳女對於自己當小三多年心有不甘,因此購買冥紙並書寫恐嚇信函跟沾滿血跡的水果刀寄到黃太太的公司恐嚇黃太太。黃太太在公司嚇得花容失色,另一方面也對結婚多年的丈夫感到失望,她決定尋求律師的幫助對老公跟小三提出訴訟,因此來做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