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律師
Sexual-Harassment
性騷擾是什麼?
法律上的性騷擾定義&要件
性騷擾涵蓋範圍相當廣泛,不論是言語、肢體、視覺,只要是帶有性意味、暗示或歧視的相關作為,都可能屬於性騷擾定義範疇。或是以性別有關的行為,強迫威脅利誘,作為使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上述這些與「性」有關,會讓人覺得被冒犯或是不舒服的行為也都可能構成性騷擾。
一般性騷擾情況與犯罪種類:
一般性騷擾
職場性騷擾
職場性騷擾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除了言語或肢體上,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都屬於該範疇。
校園性騷擾
性挑逗
性賄賂
性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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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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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入性騷擾案件時我該怎麼辦?
保護自己、蒐集性騷擾證據,尋求專業協助
性騷擾受害者大多為女性,但也有少部分男性,而基於男女平等,只要對於他人有性騷擾的行為,均可依性騷擾防治法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
性侵害法律(性騷擾防治法)內有規定許多性騷擾行為的相關懲處,多數屬於行政罰緩,但若有趁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會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如果侵害騷擾的手段較為強烈,已經到達刑法上猥褻的程度的話,也可能會觸犯刑法猥褻罪。
當遇到性騷擾時,被害人可在事發後一年內向行為人所屬單位或發生地直轄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申訴書)或言詞向提出申訴。
若遭遇職場性騷擾,可依照公司內部的性騷擾檢舉程序處理,或向各地政府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檢舉,請他們調查並開罰。若是校園性騷擾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訴,學校會透過「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並提供被害人必要之協助。
當性騷擾的行為有親吻、擁抱或觸摸被害人胸、臀或其他隱私部位,可在6個月內向檢警機關提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罪,若有偷拍又或性騷擾言論涉及公然侮辱、毀謗被害人時,亦可對行為人提告刑法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
若遇到這類案件時可以蒐集相關事證,並請律師協助整理並撰寫書狀提起告訴,若被認定有犯罪事實,被告除了要面對相關刑責外,我方也可以與被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精神賠償)。
性騷擾案件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強制觸摸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告訴乃論,若在一審辯論終結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
而性騷擾案件除了須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緩外,被害人還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若遇到相關案件,建議委請專業法律諮詢律師協助評估案件,並擬定處理方針及審視賠償相關事宜,保障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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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性騷擾 諮詢案例
妨害性自主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專業律師教你如何在網戀中避開問題!
妨害性自主,通常被稱作強姦或性侵,指的是在未獲得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或對無法抵抗的人、不明白抵抗的人,或利用某種權力關係、詐術等手段,進行性交或其他猥褻行為的情形。在法律術語中,性交被定義為涉及性器官的行為,包括性器官插入他人的性器官、肛門或口腔。此外,也包含利用身體其他部位或物品插入他人的性器官或肛門的行為。因此,口交、肛交或使用物品進入他人性器官等行為都屬於性交的範疇。
與輕度智能障礙女子性行為遭控乘機性交,聘刑事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威力在聯誼會上認識阿芯,兩人相談甚歡,結束聯誼後雙方相約到在氣氛的驅使下到旅館住了一晚並發生性行為,期間阿芯並未表現出任何抗拒。隔天,兩人分開以後,意猶未盡的沉浸在戀愛氛圍的威力還思考想著是否要不要聯絡阿芯,希望兩人能有進一步的發展,不過因為一直無法鼓起勇氣威力,最後讓這段曖昧的關係感情無疾而終。 怎料幾個禮拜後時隔幾周,威力竟收到警局筆錄通知地檢署傳票,原來是阿芯拿著身心障礙手冊向法院表示自己有輕度智能障礙,與威力發生性行為時當時是因為自己智力上的障礙事由而無法表達內心真正的意願,因而導致無法無法抗拒才與威力發生性行為,因而決定要提告威力乘機性交罪。 威力心頭一震,阿芯言談舉止都與正常人無異,自己完全不知道阿芯有智能障礙問題,當時相談甚歡完全就是情投意合,怎麼會是乘機性交呢?太冤枉了吧!因此事而六神無主的威力,趕緊來電法律諮詢,尋求專業刑事律師的協助。網友車內曖昧遭告妨害性自主,委刑事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阿宏收到警局通知,表示自己被告妨害性自主,當下想說應該沒有太嚴重而自己去做筆錄,沒想到筆錄時警方透漏小美表示阿宏是利用她的雙手因神經壓迫而無法抗拒之際,乘機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又強按她的頭接近阿宏的生殖器,要求幫他口交,小美並表示自己不願意屈從,過程中用力咬及用手抓對方的生殖器,對方才停止動作。幾周後,阿宏收到警局通知,表示自己被告妨害性自主,當下想說應該沒有太嚴重而自己去做筆錄,沒想到筆錄時警方透漏小美表示阿宏是利用她的雙手因神經壓迫而無法抗拒之際,乘機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又強按她的頭接近阿宏的生殖器,要求幫他口交,小美並表示自己不願意屈從,過程中用力咬及用手抓對方的生殖器,對方才停止動作。聽聞小美的說詞加上查詢過妨害性自主相關法定刑後阿宏才驚覺事態嚴重,來電法律諮詢尋求專業刑事律師協助。性行為後依然叫我親愛的,卻提告強制性交!幸虧律師爭取不起訴
阿花在偵查中表示,心裡是不願意與阿強發生性行為,但因其沒有反抗及其他表示,阿強並不知道,因此阿強並沒有強制性交的故意。又在雙方對話紀錄中發現,阿花事發後仍有持續與阿強聯絡,還親密稱呼他為「親愛的」,不像一般被害人應有的反應,實在難以證明阿花的性自主意思有遭到壓抑而對其強制性交而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