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逃逸 推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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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要坐牢嗎?不知發生車禍,離開現場也算肇逃嗎?已經肇事逃逸和解,還要注意什麼事情?車禍肇事逃逸是最複雜的,應交由車禍肇事逃逸律師妥善處理,立即來電免費法律諮詢肇事逃逸如何和解,以保障自身權益!關於車禍肇事逃逸刑責、公訴或賠償問題,歡迎洽詢!
好律師聲明啟事

肇事逃逸要坐牢嗎?
不知發生車禍,離開現場也算肇逃嗎?
車禍肇事逃逸已和解,還要注意什麼事情?

車禍肇事逃逸定義

發生交通事故而肇事逃逸者,可能讓被害人延誤就醫,因而造成更嚴重的死傷,因此為了使駕駛人更加注意,維護交通安全,設立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針對發生事故後,在他人有死傷狀況下,依然離開現場的駕駛者處以有期徒刑。

要特別注意的是,不論我方是否有過錯,即便無肇事責任,只要對方因為此交通事故而傷亡,若當時離開了現場,依然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當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如:機車、汽車、電動車等)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若是有造成對方死亡、受傷,又沒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就直接離開現場的話,會觸犯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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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事故,我該如何處理?



  1. 一定要先報警及叫救護車,在車禍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處理。若有保險公司,應一併通知保險公司。
  2. 在車子後方擺放三角警示牌、三角錐等標示,以防後方車輛未注意撞上,造成新的車禍事故。
  3. 若雙方有意願和解,一定要先簽訂和解書,並留下對方連絡方式。
  4. 車禍當下報警,除了可以留下紀錄外,警方所做的文書、現場圖以及攝影等資料,也可以在未來若和解不成,作為上法院訴訟、調解的依據。
 
 

肇事逃逸法律諮詢 常見爭點Q&A:

Q1:肇事逃逸一定會被關嗎?

A:肇事逃逸為非告訴乃論,無法因為雙方和解撤告。現行法規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判刑超過6月則無法易科罰金,所以一定要早點擬定訴訟策略來做答辯。

Q2:肇事逃逸的定義是什麼?

A:符合肇事逃逸定義的要件有以下四點:
(1)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包含汽車、機車、動力腳踏車〉。
(2)發生交通事故。
(3)必須致人死傷〈若沒人受傷並不會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但仍有行政罰〉。
(4)行為人逃逸〈沒留在現場等待或協助救護來確認被害者已經獲得救護,或隱瞞身分而沒讓被害人、執法人員、其他相關人員得知真實身分,或未得被害人同意就離去,都會構成肇事逃逸〉。
符合以上四點要件即屬肇事逃逸。

Q3:肇事逃逸會產生什麼後果?會收到罰單或受刑責嗎?

A:肇事逃逸分為行政罰與刑罰兩種:
(1)按行政罰來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至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2)按刑罰來說,肇事逃逸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Q4:肇事逃逸不知情,可獲緩起訴處分或不起訴處分嗎?

A:若於事故發生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檢察官綜合多項考慮,認為犯後態度良好,有改過之意,即有可能爭取到緩起訴處分;然若對肇事逃逸不知情,實務上檢察官較難採信說詞,建議委任專業律師協助在偵查階段作答辯,爭取肇事逃逸不知情不起訴處分。

Q5:肇事逃逸公訴可以撤告嗎?

A:肇事逃逸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即使雙方和解後亦不能撤回告訴,檢察官會繼續偵辦,但在對於刑度的求情上會有幫助。

Q6:我在開門時,後方機車騎士緊急煞車不穩滑倒,但我想說沒碰撞到他,就直接離開現場了,這樣也算肇事逃逸嗎?

A:發生事故不一定需要碰撞,只要具有因果關係,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而造成的,都會構成肇事的要件。另外,肇事逃逸的立法目的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以維護交通安全,避免延誤就醫時間,減少被害人死傷。

所以在客觀的狀況下判斷,若駕駛人能預見會有人死傷,不論是什麼原因離開,可能都會涉及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喔!

Q7:對方違規闖紅燈,看到我的車後急煞摔車,我當時不知情,沒發現他有發生事故,這樣也算肇事逃逸嗎?

A:若我方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是因為對方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交通規則或未注意車前狀況等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因而摔車產生受傷,參照酌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交上訴字第55號判決,要確定知道自己肇事,且知道對方受傷還離開現場,才可能會構成肇事逃逸,而在大多數人的認知內,也會認為機車摔車與我方無關的時候,可以主張並沒有肇事逃逸的故意,因此不應該成立本罪。

Q8:我有下車和對方詢問是否有需要叫救護車以及報警,行車紀錄器也有錄到,他都說不用,也交換電話、姓名、地址等才離開,還會涉及肇事逃逸嗎?

A:肇事逃逸主要目的在於救護傷者及維護交通安全,在事情發生當下若有立即下車關心,確認對方不報警也不需要救護車,並且雙方都無隱瞞的狀況下,留下了正確的個人資料,可以主張並無肇事逃逸的犯意。但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還是留在現場等警方來做筆錄,以避免後續可能產生的麻煩!

Q9:事故發生當時我太緊張,就直接離開現場,最近收到被告肇事逃逸的警局筆錄通知,我後續還會遇到什麼狀況?

A: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是屬於公訴罪,所以做完筆錄之後,案件一定會被移送地檢署,所以筆錄內容很重要,會影響是否會被檢察官起訴。

地檢署階段也是最重要的階段,肇事逃逸若是被起訴後判刑,就是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這階段最好是請一位專業律師陪同開庭,去爭取緩起訴甚至不起訴,以避免後續可能面臨的刑期。

Q10:被告肇事逃逸,可以緩刑嗎?

A:在地檢署階段可以向檢察官表示希望能和被害人和解,若是對方願意和您和解,對於爭取緩起訴甚至不起訴,都有非常大的幫助!若不幸被起訴,仍可以和解書向法官求處較輕刑期、緩刑或無罪等。

另外若涉及肇事逃逸,則代表對方一定有受傷,在有受傷的狀況下,我方可能還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或業務過失傷害,這些罪名則是看受害者是否提告,若能達成和解,對方原則上也會放棄提告傷害的部分,法院最後可能視情況給予緩刑判決。

Q11:我和別人的汽車發生擦撞,對方僅有車身一條刮痕,他並沒有停下,超越我的汽車並繼續行駛,回家後卻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請問這會成立嗎?

A:依刑法第185-4條的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方若僅有車損,並無任何死傷的話,且並非我方先行離開的話,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成立要件。雖然不成立刑法的肇事逃逸罪,但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除了罰緩外,還會被吊扣駕照1到3個月喔!

Q12: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下對方表示不用報警,事後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被告肇事逃逸嗎?

A:實務上,很多人會遇到對方表示不用報警也不用叫救護車,但事後卻去向警方提告我方肇事逃逸!所以最好發生事故當下務必報警,若是在事件發生時,因為趕上班、上學等原因沒有報警,建議事後一定要去警局進行「備案」,證明自己並沒有肇事逃逸,以防日後對方想求償時,向您提告肇事逃逸,進而衍生出許多官司以及麻煩。

Q13:被告肇事逃逸,要怎麼請律師辯護?

A:肇事逃逸是為公訴罪,所以不論受害者是否提告,案件仍會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判定,而訴訟中爭點通常在於:

  1. 我方是否知情有事故發生
  2. 是否有和受害者和解?
  3. 對方是否有違規的狀況?
  4. 是否有肇事逃逸的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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