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師法律諮詢網被判羈押禁見聲請律師接見

家人、朋友被收押怎麼辦?羈押禁見如何聲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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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是什麼?收押禁見重點快速看

  • 羈押是什麼?

    羈押是什麼?

    收押羈押差別在哪裡?收押禁見原因有哪些?羈押禁見意思是指檢察官認為嫌疑人具有逃亡、湮滅證據...

    羈押是什麼?
  • 5個羈押要件

    5個羈押要件

    並不是檢察官提出申請就會通過,羈押須符合法規5要件才可以被判處,若對於法官判出的羈押禁見有疑惑,推薦找好律師協助...

    5個羈押要件
  • 羈押禁見怎麼辦?

    羈押禁見怎麼辦?

    羈押禁見生活怎麼過?羈押禁見食物有哪些可以帶?好律師整理4篇精選文章,告訴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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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羈押禁見Dcard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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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親友被判羈押禁見可以交保嗎?羈押禁見多久開庭?好律師一次回答所有羈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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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禁見意思是什麼?

羈押時一般會建議委任專業的辯護律師前往接見(又稱作律見),在收押禁見期間,只有律師可以合法探視;關於收押禁見原因,以下列出重點告訴您。

收押羈押的定義

收押羈押是指,因涉嫌犯案而遭警方逮捕,在案情未交代清楚或未認罪的情況下,具有符合法律上羈押的要件時,法院可以裁定羈押甚至禁見

  • 羈押於看守所的過程中,可透過委任律師申請律見,傳遞雙方的生活狀況與必要資訊
  • 三等親內可以於監獄看守所平日白天開放時間進行「寄菜」;非三等親的友人可以選擇「寄物資」,被告都會知道誰有來看他,也會比較安心,更是反省的過程。(請致電當地監護看守所了解流程及規則)
  • 羈押時通常會建議委任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前往接見(俗稱律見),分析案情,討論策略,哪些該認罪?哪些不要亂罪扛等,並讓外界的家人了解狀況

若親友遭遇羈押禁見時,非常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根據案件進度與狀況決定是否可以向法院聲請交保出獄!若需要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可以來電 0907-289-966 詢問。

5個收押禁見原因帶你看

檢察官向法官申請收押禁見時,法官須依照法條規定才可以判處羈押禁見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1-1條規定

若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條件,可由檢察官聲請,並經法官判斷是否有必要對被告進行羈押,決定是否核發押票給檢察官對被告進行羈押。

  • 逃亡可能性有逃亡跡象,或事實證明有逃亡的可能
  • 證據湮滅可能性:事實證明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證的可能
  • 嚴重犯罪:若犯的罪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
  • 再犯可能性可能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
  • 容易再犯性:犯的罪具有較高的再犯可能性(放火罪、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罪、強制罪、竊盜罪、恐嚇取財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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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禁見關多久?

收到兒子被羈押禁見的通知聽人家說,被判羈押禁見就代表我不能去探望他,也不知道在看守所內有沒有吃飽穿暖?有什麼方式可以讓我知道兒子的狀況嗎?

羈押禁見多久?

羈押禁見多久?留意羈押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及第5項的規定

  1. 偵查階段中:最初可羈押2個月,只可延長羈押1次且最多只能再押2個月,也就是偵查階段最多只能羈押被告4個月。
  2. 一般罪審判中:最重本刑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最初可羈押3個月,第1審及第2審可各延長羈押3次,第3審僅得延長羈押1次,而延長羈押的期限每次最多2個月。 簡單說,第1審及第2審最多各可羈押被告9個月,第3審最多為5個月(3個月+2個月)
  3. 重罪審判中:最重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依刑事妥訴審判法第5條第2項及第3項的規定,第1審及第2審各可延長羈押6次,第3審僅得延長羈押1次,且羈押期限不可超過8年。 也就是,第1審及第2審最多各可羈押被告15個月,第3審最多5個月(3個月+2個月)

依刑法第37-2條第1項的規定,在有罪判決確定後,在偵查階段以及審判階段羈押的天數可以折抵應服刑的天數。

推薦閱讀:想準備羈押抗告狀,先掌握這3大注意事項及期限!

不可不知的羈押救濟方式

  • 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被法院裁定羈押或延長羈押時,可以向法院提出「抗告」或是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 若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時,可以向法院聲請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具保等替代方案來停止羈押
  • 當滅證、逃亡、串供...等被羈押原因不存在時,被告或律師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收押禁見原因
羈押禁見生活

羈押禁見生活怎麼過?

遭羈押禁見之收容人,通常8~10人會擠在一間狹小的空間內,羈押禁見生活中的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完成;基本上一天24小時幾乎都在房內,只有3至5分鐘可以走出房門,到走廊上活動筋骨,每天固定生活模式,毫無消遣且環境並不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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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的羈押是什麼?

羈押是一種保全措施,如果刑事案件之被告,因為犯罪嫌疑重大,並且有法定羈押事由(譬如有事實足以認為被告有滅證、串供、逃亡之虞等),並有羈押必要時,法院可以裁定將被告收容至特定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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