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可不可以只告小三?縱容宥恕如何分辨?

109/05/30大法官作成解釋認為刑法通姦罪違憲,將通姦罪除罪化,公布之日立即失效。
刑事通姦罪除罪化,但不代表對外遇配偶及第三者無計可施,仍可做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哦!
通姦罪故事起源:
小龍與小鳳結婚多年,小龍是一間大公司的總經理,小鳳則是家庭主婦;小龍與公司秘書小三因朝夕相處,終於按耐不住,發生婚外情(外遇),小鳳得知後,心痛不已,但丈夫小龍磕頭認錯,並且保證絕不再犯。而小鳳知道小龍多年為家裡所做出的貢獻,也寵愛自己,於是原諒小龍,願意相信小龍一次,但他還是想對第三者提出通姦罪,於是來電法律諮詢。(本案發生於通姦罪除罪化前;通姦罪已於民國109年〔2020〕經司法院釋字第791號宣告違憲除罪,現已無法對通姦行為提起刑事告訴,僅得依民法第184、195條主張侵害配偶權。)
通姦罪法律知識:
Q:小鳳無法原諒小三,只想對小三提出通姦罪告訴,請問可以嗎?
現在不可以。通姦罪(刑法第239條)已於民國109年〔2020〕經司法院釋字第791號宣告違憲、正式除罪化,無法再對通姦或相姦行為提起刑事告訴;若要對第三者究責,應改依民法第184、195條主張侵害配偶權請求損害賠償。以下為除罪前之刑事規定,僅供了解舊制: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除罪前的刑法第239條之罪(通姦罪)曾有一項特殊規定: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這項規定已隨通姦罪除罪化而不再適用。
小鳳因為丈夫與小三通姦的事情氣得牙癢癢,但經過丈夫一番誠懇道歉,並再三保證不會再犯後,捨不得丈夫被定罪,也不想影響丈夫的事業,於是決定只告小三這個狐狸精,給她一點教訓,是可以的。
Q:小鳳情緒反覆,原諒(宥恕)小龍後,又想對小龍提告,可以嗎?
不可以。
刑法第245條認為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提告。
小鳳因為已經原諒了丈夫,就不能再對丈夫做提告的行為。不然每次吵架拿出來吵,丈夫要被告很多次,國家檢察官也很辛苦。國家的法律資源,不可以拿來做為夫妻感情的談判條件。
Q:倘若小鳳早就知道小龍外遇,只是一直縱容,可以提告嗎?
不可以。
刑法第245條認為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提告。
小鳳阿,你自己的老公外遇你都不管了,國家當然也不管。
縱容是指事前放縱容許,而宥恕是指事後宥諒寬恕。一旦縱容或宥恕配偶與人通姦,告訴權即已喪失,不能因事後反悔而回復。並且縱容或宥恕,非僅須內心有縱容或宥恕之真意,尚須於外部有縱容或宥恕之明示或默示之表示行為,不得以被害之配偶暫時緘默隱而未發,未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表示追訴之意思,即指為縱容或宥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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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以下連結為通姦罪除罪化前之說明;通姦罪已於民國109年經釋字第791號除罪,現僅得依民法主張侵害配偶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