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事故頻傳,發生車禍後,如果雙方對於車禍損害賠償有不同的論點,該以誰為準?事實上,發生車禍後肇事的雙方各執一詞是這種案件的家常便飯,要還原過程只能仰賴行車紀錄器、監視器與警方繪製的車禍現場交通圖,因此必須提醒大家,發生車禍後千萬不要移動車輛、或者簡單留張紙條電話以為就能簡單了事!這些珍貴的現場證據,除了提供警方初步研判分析肇事比例,也是在之後理賠金談不成的時候,向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意見報告的關鍵。
那麼,車禍損害賠償明細表可以列出哪些內容、車禍損害賠償時效是多久呢?想了解的話,一起看下去吧!
車禍損害賠償的基礎主要是實支實付,也就是看您實際上支出了多少費用、才能夠進而換算您所能請求到的金額是多少,為了釐清肇事比例和實際損害,不管是交通大隊製作的交通事故圖、初判表,還是之後看醫生、物理治療所有花費的單據,都是索賠時不可或缺的,以下幾項是車禍可能產生的損害賠償,都可以列入車禍損害明細表中:
車禍發生後送醫急救,內外傷醫療費、掛號費,因傷所生交通費用,有醫囑(診斷證明書)的前提下在休養期間內的看護費用等。
需要有醫生出具診斷證明應休養的期間,並且提出薪資所得的證明,車禍當下沒有工作的話,請參考受害人的「勞工保險最低投保工資」或者依照「勞基法當時所定基本工資」來推算。
所有物品因為車禍毀損的話,搬運費、維修費(扣除折舊),或者因為無法修復到車禍前狀態,雙方可以協議定一個補償費用。
例如跛腳、失聰、失明、無法久站等等,若有留下難以治癒的後遺症,等致影響未來勞動能力就可以請求,但需要透過醫院進行相關鑑定確認影響程度。
車禍導致死亡結果,除了喪葬費用外,家屬可以依被害人生前扶養水準請求扶養費。
前提是確定車禍肇事方有過失,被害人父母、配偶、子女這三種人才可請求。
如果導致身體、健康受損或死亡,被害人或家屬可以依照社交經濟生活地位、學識、預期收入、受扶養人數、影響家庭生活的程度等計算合理金額。
建議在雙方相約調解時,就先將費用單據整理成表格,羅列一張車禍損害賠償明細表:
除了車禍過失傷害的告訴期間只有6個月,車禍損害賠償時效也有2年的時效限制,從車禍發生、且受害的請求權人知道誰是賠償義務人的時候開始計算,如果經過2年的時間都沒有跟對方請求,請求權將因為不行使而消滅。
原則上請求權的消滅時效,不得以法律行為延長或減短,當然也無法相約拋棄時效,因此建議在車禍發生後,一定要積極處理,先去申請初判表或車禍鑑定等判斷肇事責任的報告,並且在相約調解卻不成立的時候,就趕快找專業的車禍賠償律師協助介入車禍民事訴訟流程,才能有效率的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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