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喬與小仲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但結婚至今,兩人發現個性以及生活上沒有共識,沒有辦法再繼續維持這段婚姻,兩人決定協議離婚,但條件談好了兩人不曉得該怎麼擬定這份離婚協議書才好,在網路上找了範本,擔心無法針對兩人狀況做擬定沒有保障,於是尋求專業家事律師協助擬定離婚協議書以及詢問協議離婚相關程序事宜。
小喬與小仲法律諮詢林倩芸律師後,了解林律師為家事專業律師,決定委請林律師替他們擬定離婚協議書,以保障雙方離婚後的權益,兩人在律師協助下成功和平離婚,迎接人生的新開始。
依民法第1049條規定:
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本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