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Q&A〡常見離婚財產分配問題,讓好律師來告訴你
今年初我太太發現我在外面偷吃的事情,我想挽回她繼續經營這個家,但她說她打死也不願意,直接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調解過程全部破局,最後法院判夫妻剩餘離婚財產分配我要給前妻100萬。我知道自己有錯在先,但100萬這個金額真的高得我無法承受,昨天收到了法院寄發的判決書,思考著關於離婚後財產分配的部分是不是有上訴空間,於是來電做了免費法律諮詢:
1. 請問離婚後,我有辦法不要分配那麼多財產給前妻嗎?
2. 我還有父親繼承給我的祖傳房產,這也會被算進財產分配中嗎?
須注意!自從配偶知道有此項財產請求權開始,經過2年的時間都不行使(不表示請求),或者離婚後的5年內都沒有進行離婚財產分配的話,這個請求權會消滅喔!參照民法第1030-1條上規定,婚姻關係消滅時之剩餘財產差額之計算,是以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償取得之財產為計算基礎,且離婚分財產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原則上係以請求權人知悉有剩餘財產差額時起2年內,且縱未知悉,自婚姻關係消滅5年後請求權亦罹於時效,不得不慎重!
結婚登記時,可以選擇登記為共同或是分別財產制,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離婚後財產分配時就會推定採用為法定的夫妻財產制:
•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書面簽約後,須向法院登記
前者在婚姻關係中,不論是婚前或婚後財產,都為夫妻雙方共同持有,對於收入較低的一方比較有利,但如果另一方債務很多,因為離婚時要一同承擔債務,導致名下房產遭查封、拍賣。
後者則是在婚前或婚後的財產與債務,都是各自保有處分、收益的權利,對於沒有工作收益的家庭主婦相對來說就比較不利囉!
•法定財產制-不須向法院登記(建議使用)
若沒特別約定上述兩種財產制,一般會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在因為離婚或中途改定夫妻財產制導致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經過計算婚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可獲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計算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的財產扣除債務後,所剩餘的部分相加除以2,進行平均離婚財產分配。
因為是考慮到夫妻共同經營家庭的努力,所以因贈與、繼承或慰撫金所得到的財產,不會算入離婚後財產分配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設:丈夫結婚前有30萬,離婚時財產有100萬,結婚後負債20萬
丈夫剩餘財產計算:100萬-30萬-20萬=50萬,丈夫的剩餘財產為50萬
★設:妻子結婚前有10萬
(結婚後為家庭主婦,沒有增加財產、負債,所以離婚時財產依然是10萬。)
妻子剩餘財產計算:10萬-10萬=0,妻子剩餘財產為0
則經過剩餘離婚財產平均分配後
丈夫的50萬元加上妻子0元後除以2,則一人應得25萬,妻子可向丈夫請求分配25萬的離婚財產。
當然可以!像本案這位先生透過免費法律諮詢離婚律師,來事務所親自諮詢家事專科律師離婚財產如何分配後,決定委任律師替他聲明上訴,並撰寫答辯訴狀,向前妻爭取合理的夫妻剩餘離婚後財產分配金額。
這個案例中,律師建議提出證據,於上訴時檢視是否有遺漏其他財產、負債或分配錯誤,並重新試算釐清確切的離婚財產分配金額;且依照民法規定,因繼承而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夫妻婚後財產計算,因此該祖產房地都不應被列進夫妻剩餘財產中進行分配。
而尚未達成離婚協議的當事人,若不知從何談起離婚財產怎麼分,也可以尋求專業免費法律諮詢介入調解,促進雙方達成共識的同時,更保障自己的權益,擬定詳盡有效的離婚協議書,可以確保分配方案的執行,降低未來發生糾紛的機率,更省下後續訴請離婚訟累!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1:0907289966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2:097153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