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糊塗侵佔客戶禮券,律師爭取和解,獲判 業務侵佔緩起訴
2018-07-19業務過失致死,律師替被害家屬取得賠償
2018-07-19- 委託人:仔仔
- 所在地:嘉義
- 相對人:公訴檢察官、阿聖
- 案件類型:恐嚇取財罪
- 判決結果:緩刑
- 承辦律師:陳宏毅律師
恐嚇取財經過:
嘉義的仔仔在一家公司上班,上層主管前日安排了人事的職務調動,仔仔和阿聖同是底層技術員間的同事,人事調動的組長職缺只有一位,因此仔仔和阿聖變成競爭組長職缺的關係,經過主管思量後,公布了調動名單,阿聖升任組長一職,阿聖向仔仔炫耀,甚至對仔仔出言不遜。
仔仔忍不住一時的衝動,在阿聖下班回家的路上堵他,恐嚇阿聖要他讓出職位,阿聖為保命謊稱答應仔仔的要求,在事發後向警方報案,仔仔收到法院通知後,才打電話做免費法律諮詢,想尋求律師協助。
律師主張:
一、衡酌被告仔仔之前未曾有因為故意犯罪受刑罰,素行良好,與配偶、2個未成年小孩同住,經濟狀況僅能勉強維持。
二、被告仔仔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已經與告訴人阿聖達成和解,賠償告訴人阿聖的損失,請求法院從寬量刑。
三、告訴人阿聖於法院準備程序時也曾表示:願意給被告仔仔緩刑機會等陳述。
四、衡酌上述情況,請求法院諭知緩刑判決,給予被告仔仔改過自新的機會。
恐嚇取財結果:
經過陳宏毅律師努力不懈,法官感受到仔仔因自己一時的忌妒心沖腦,做出傷天害理之事,觸犯恐嚇罪刑法後也感到後悔不已,也和阿聖和解,獲得阿聖的原諒,最後,法院於刑事訴訟中,認同陳宏毅律師的主張,給予仔仔再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諭知緩刑3年判決。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