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一位個案急忙地來詢問律師,被告侵害配偶權有機會勝訴嗎?妻子手中只有一些對話紀錄,雙方沒有發生性行為,這樣是否也會構成 侵害配偶權呢?若不幸發生被告的情況,律師建議一定要先了解侵害配偶權流程。
晟銘是一位有婦之夫,妻子因工作關係長期不在家,常感到寂寞的晟銘開始使用交友軟體與女生聊天,就在晟銘備感空虛寂寞時,認識了瑩萱,兩人一拍即合,晟銘便開始了地下戀情填補心靈的空虛。
而某日妻子因要查詢資料開啟晟銘電腦才發先晟銘與瑩暄的對話紀錄中互稱對方寶貝及老公老婆等語,因而提告兩人侵害配偶權。
通姦罪雖然已除罪化,但不代表外遇之行為不會遭受懲罰,當配偶權遭受侵害,仍可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來請求損害賠償,且相較於過往的通姦罪一定要證明外遇方有和第三者發生性行為的證據,民事侵害配偶權較寬鬆、容易成立。
只須證明配偶與他人有不當親密舉動,不一定要有性行為之證據,只要逾越社會一般通念可容忍的範圍均可提告,而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如下:
遞交侵害配偶權訴狀後,法院確認沒有問題便會開始受理。
侵害配偶權訴訟通常在進入正式訴訟程序前,法院可能會安排調解程序,讓雙方先調解,若調解失敗就會進入訴訟程序。
開始訴訟後,當事人就需出庭向法官陳述、進行答辯、呈上證據,或委任律師雙方進行訴訟攻防戰。
侵害配偶權所需證據不像已除罪化通姦罪一樣需要性交證據方可成立,只要有外遇方及第三者親密舉動或曖昧訊息、對話紀錄、照片及錄音等,都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認定的證據。
但要注意的是,若在蒐證的過程中違反比例原則,除了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外,這些證據還可能都會不被採用,因此建議攜帶手邊證據尋求專業侵害配偶權律師,請律師協助評估是否適合當成提起訴訟的證據。
請律師撰寫侵害配偶權訴狀,會包含以下幾項:
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訴訟,而民事侵權請求權時效依民法第197條第1項規定,元配在得知侵權當天起算的2年內或不知道配偶發生外遇的10年內均可提起侵害配偶權告訴,向對方請求賠償。
侵害配偶權之訴訟原則上在進入正式訴訟程序前,法院會先安排調解庭給予原告與被告和解的機會,若在此時雙方就達成和解案件就不會進入訴訟。
因此若不想進入漫長及複雜的訴訟中,被告可以在調解庭時與對方達成侵害配偶權和解,但若想達成和解基本上就會需要承認有外遇事實及賠償一定金額的撫慰金。
因此建議若被提告侵害配偶權時,可以尋求專業民事律師協助,請民事訴訟評估對方手中的證據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若確實構成時,後續該如何將賠償傷害降到最低,避免自己被對方獅子大開口,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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