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已經是老夫老妻了,先生前陣子中風住院,我接手處理後才發現,總會有兩個女生傳曖昧的文字和裸照到先生的手機裡,打開對話內容才發現,原來這麼多年,我操持家務,東省西省的錢,跟婆婆計較一把20塊的青菜,省下來的居然都給先生拿去外面養小三小四了,甚至這個小四居然是我多年的好姊妹,她自己也有婚姻家庭,她老公居然也全部知情……
後來我再查看先生手機相簿影片等等,不看還好,一看居然發現,這幾十年,先生和小四每次做愛都拍的各種性愛影片、照片,不只這些,她家裡所有的房租、水電費等等開銷,我一查才發現,全都是先生的戶頭匯錢出去的,他們夫妻倆居然還跟我說,事情都發生了,幹嘛抓著讓大家不好過,破壞四個人的友誼,我整個被氣到要中風了……,我想跟律師免費諮詢:
郭太太向林健群律師諮詢過後,相信林律師的專業以及豐富的經驗,也感受到林律師對承辦案件的耐心和熱忱,決定全權委託林律師提起民事訴訟,爭取自己的權利。
依刑法第239條規定: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依刑法第245條規定:
第238條、第239條之罪及第240條第2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239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依民法第184條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依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