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來電事務所,說明太太在強勢公司擔任會計一職,惟一時財迷,侵占了公司一切客戶的刷卡款,前前後後總計約10萬元。林先生非常擔心太太,並在電話中說明太太一度憂鬱,情緒一直很失控,實愛妻心切。
林先生帶著太太驅車來到事務所,做法律諮詢並說明案情,最後委託事務所進入協商賠償公司事宜,希望可以達成和解,在法院獲得緩刑或緩起訴,不要留有前科紀錄。
事務所聯絡強勢公司的董事長後,經董事長抱怨連連,雙方多次溝通,經過事務所的一番努力,林太太跟強勢公司達成和解。後林先生委請事務所律師代寫訴狀向檢察官求情,最後,成功獲得緩起訴,還給林先生跟太太平靜的生活。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