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30大法官作成解釋認為刑法通姦罪違憲,將通姦罪除罪化,公布之日立即失效。
刑事通姦罪除罪化,但不代表對外遇配偶及第三者無計可施,仍可做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哦!
今年初在我的電腦裡發現太太和其他男性發生關係的影片,詢問之後太太坦承有外遇,對方還是我的下屬!而且這件事還長達1年之久,只要我出差他們就會見面,而且幾乎每次都會拍影片,我太太有把他們之間的對話、影片都傳給我,我想請問:
趙若竹律師辦案非常沉穩,法律諮詢時也會完整分析給當事人聽,當事人若有不理解的部分都會一再說明。洪先生在免費法律諮詢過後,決定委任律師提起刑事訴訟及民事訴訟,除了讓2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外,並捍衛自己的權益、爭取通姦賠償!
依刑法第239條規定: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依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