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侵害配偶權點擊快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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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定義
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配偶權」,俗稱「精神損失」,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關係一旦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認知的正常朋友界線,就是侵害了元配的配偶權,就能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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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要件
侵害配偶權所需的證據包含:照片、影片、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社交媒體的發文或留言截圖、旅館的信用卡交易記錄、錄音檔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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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金額
實務上法院判決賠償數額時將參酌配偶權侵害程度、雙方社會地位、經濟能力等面向綜合評估,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通常約落在20~60萬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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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時效
免費法律諮詢的管道愈來愈廣泛,最常見的形式包含政府機構(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法扶基金會、選民服務處等)、民間團體(法人組織、基金會、協會等)、律師事務所,以下帶你一起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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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撰寫起訴狀
將被告者之身分資料清楚寫下,並準備充分之證據,對內容撰寫有疑慮,可以找律師協助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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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遞交法院受理
遞交訴狀後法院會確認是否符合侵害配偶權要件,並要求補充或修正相關資料,確認無誤便會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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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聲請調解
進行訴訟程序前,法院會安排調解庭給予雙方坐下來協商的機會,若調解失敗或未進入調解則會進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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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出證據
提出證據以準備程序,若證據不被採用則駁回上訴,並給予原告與被告和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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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最後判決
當事人或委任律師出庭向法官提供證據、進行辯論,結束後法官依照結果作出侵害配偶權判決書。
侵害配偶權需要哪些證據?
侵害配偶權所需的證據包含:照片、影片、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社交媒體的發文或留言截圖、旅館的信用卡交易記錄、錄音檔案等。
這些證據若能夠充分展示出曖昧關係的存在,則有可能被用作支持侵害配偶權的主張。當這些證據被妥善整理後,當事人可以憑藉它們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獲得精神損害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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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訊息
比如通話、社群軟體的聊天紀錄截圖或是旅館消費記錄,文字內容已經討論到性交、次數、地點等,配合其他證據可以大幅提升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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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
照片影片或錄音都是於法庭上最有力的證據,如果能夠找到通姦男女使用過的保險套與體液或是衛生紙,也是成立通姦罪很有效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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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三者重婚
例如重複結婚的結婚證書、喜帖、另一張已婚身分證件等,不過如果違法取證,除了證據可能不會被法官採用外,還有可能涉及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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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的出遊與舉動
法官評估兩者行為超過社會認定的男女分際,都可能成立侵害配偶權,例如:牽手、擁吻、上旅館等。
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大小事
談侵害配偶權和解,目的在於制定清晰的約定,以便雙方未來能夠依此行事。這份約定不僅是要遵守,而且也包含了違反時的懲罰或賠償標準。
一般建議在討論和解金額時參考法院判決的標準,以確保與之相符,這樣談判才能較容易達成共識。
侵害配偶權金額求償
- 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因為法院法官會斟酌雙方財產、社會地位、加害程度及綜合各種情形考量,來核定一個適合的賠償金額。
- 具有較高社經地位的人犯通姦罪的賠償金額相對較高;反之,無業遊民犯通姦罪的賠償金額就會較低。
侵害配偶權精神慰撫金
- 被害人雖非受有財產上之損失,亦得請求一定數額之精神撫慰金。
- 實務上法院判決賠償數額時將參酌配偶權侵害程度、雙方社會地位、經濟能力等面向綜合評估,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通常約落在20~60萬不等。
侵害配偶權免賠
- 侵害配偶權於民法中屬侵權行為,行為人主觀上須有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益始得成立。
- 若第三者並不知情其交往對象已有家庭,或經配偶刻意隱瞞已婚身分而無從得知,主觀上無法認知自身已介入他人婚姻,自然無侵害配偶權之故意或過失存在。
- 若請求小三負擔侵害配偶權賠償責任,恐不符合比例原則,日後法院將予以免賠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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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等於通姦罪嗎?
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事件,通姦罪(已廢除)則是刑事案件,兩者是可分的訴訟程序,主要的差別在於所需證明程度不同(刑法有力證據的認定要求較嚴格,反之,民法則相對較寬鬆)
只要有間接證據(例如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一起上旅館的照片資料等等),而您因此感到幸福的婚姻遭受破壞,而在精神上感受到痛苦,我們仍可以向通姦的雙方主張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人格權之配偶權,來請求損害賠償喔。
侵害配偶權V.S通姦罪
「 表格可左右滑動 」
侵害配偶權 | 通姦罪(已廢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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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類型 | 民事 | 刑事 |
構成要件程度 | 相對較寬鬆 | 認定要求較嚴格 |
罰則差異 | 視個案精神賠償 |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侵害配偶權PTT&Dcard常見QA
侵害配偶權時效多久以內可提出?
侵害配偶權的時效為從知道配偶侵權行為當天起算的2年內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若受害人不知道外遇事件發生,超過10年後便不能提出告訴。
構成侵害配偶權要件有哪些?
侵害配偶權的構成要件包括需明確知道對方在擁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其有超出正常交友的界線,並導致對方婚姻關係受到破壞。
侵害配偶權只告小三可以嗎?
可以。在民事訴訟中,受害者有權自行選擇要告誰、要告什麼事情,法官一般不會干涉。因此,受害者可以選擇同時告小三與配偶,或者只告其中一方。
此外,如果起訴時只告訴其中一人,後來改變心意,也可以再追加另一人作為被告。
Line曖昧訊息被告侵害配偶權該怎麼辦?
當被告侵害配偶權時,建議首先考慮通過和解方式處理。侵害配偶權的案件常依賴於對話紀錄、社交媒體內容、照片、親友的證言、住宿消費紀錄等證據。
因此,即使直接證據難以取得,法官也可能不會對原告要求嚴格的證明標準。若存在明確證據,律師的辯護策略可能專注於證據的合法性,並爭取更低的賠償金額。
傳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成立嗎?
傳送Line訊息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視情況而定。如果訊息中的對話紀錄含有曖昧內容、親密合照和影片,以及刷卡紀錄等,這些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的證據。
侵害配偶權離婚後也能提告嗎?
離婚後仍可以提出侵害配偶權的告訴。侵害配偶權的追訴期為10年,但需要注意,若在知情後的2年內未提出告訴,則之後再提出告訴將無效。
若在離婚後才發現第三者介入,則自發生外遇之日起的10年內皆可提出告訴。此外,除了向第三者提出賠償請求外,也可向配偶提出賠償請求。
侵害配偶權可以告幾次?
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次數並無法律上的限制。換句話說,配偶不論遇到多少次外遇,都可以分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唯一的限制是在相同的事件,即相同人、事、時、地的外遇行為上,不得重複提起訴訟。
被告侵害配偶權會被判刑嗎?
被告侵害配偶權通常不會被判刑,但可能需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若被告不知道交往對象已有婚姻身分,可能會免除侵害罰則,但仍需承擔「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責任。
侵害配偶權敗訴原因有哪些?
- 元配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另一半配偶與他人的交往超越一般朋友之界限,無法確定存在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 第三者不知情另一半配偶具有婚姻關係,因此無法認定其有過失或故意侵害他人身分關係。
- 提出訴訟的時間超過了法定時效,當事人因此失去了追求該權益或索賠的法律權利。
發現被侵害配偶權離婚可以怎麼做?
若持有能夠證明有共同出遊、進出汽車旅館等證據的照片、影片或消費紀錄,則可根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為理由,提出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