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我一年多前在上班途中發生一場車禍,當時我要左轉上高速公路,遭右後方的機車追撞,機車騎士自摔,我當下有感受到輾到不平的東西,便停下車察看處理。對方到醫院診斷肋骨斷三根,但在筆錄及偵查階段卻供詞不一,一開始說被我撞,後續才說是自己撞到我的車後自摔,還說我開車從他身上輾過。我當初下車察看時發現對方單手在我的車底,身體跟車身垂直,根本不可能輾過他造成肋骨斷裂,車鑑會亦無法判定肇事原因,我們已經進行過一次調解但調解不成立,也開過一次偵查庭,檢察官沒有查清楚相關事時就說要起訴我,我想請問:






















